2023关于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泰安律师教你如何处理!)
打离婚官司的女律师现行《婚姻法》第十七条至第十九条确定,起诉离婚要多少钱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和归纳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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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离婚财产分割最新规定有哪些
现行《婚姻法》第十七条至第十九条确定,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和归纳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协议的,依照承诺。一方的独有资产属于本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平等分割,必要时可以不平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判决。
一、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平等分割。换句话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来源,具体处理也可以有所不同。属于个人特殊物品的,一般属于个人财产。
(2)夫妻分居两地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归管理和用户所有;差异太大的部分,多个财产的一方以相当于差异的资产抵消另一方。
(3)取得结婚证尚未共同生活的,按习俗支付彩礼,或者婚前支付导致支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可以给予一方全部财产,分配给另一方的,应当给予相当于资产一半的补偿。
(5)对于夫妻共同经营的无利可图的养殖种植业,离婚时应考虑生产经营管理的发展,给予合理的分割或折扣。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了装修、装修和原建。离婚时,产权没有变更。另一方在繁殖部分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赔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要的财产,离婚时,如果结婚时间很短,或者对方因索要财产而生活困难。可以酌情退还。很难评估获得财产的特征是索取还是赠与,可以按赠与处理。
(8)夫妻共同住房不得分开使用的,应当按照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子女或者无过错方的原则分配给一方。分配给房屋的一方应当对另一方给予相当于房屋一半意义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当照顾妇女。
(9)离婚时一方所有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效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照顾对方。
(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损坏、消耗、损坏的,离婚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销的,不予支持。
二、离婚财产分割新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四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要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原因且不损害债务人权益的除外:
(一)一方隐瞒、转让、出售、损坏、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严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权益的;
(二)一方有法定扶养义务的患者患重大疾病需要治疗,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第五条婚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利润,除果实和自然增值外,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财产赠与另一方,赠与人在财产变更登记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担保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赠与人可以在财产转让前撤销赠与)。
第七条父母一方婚后为子女购买的房地产,产权以投资者子女的名义登记,可以依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给子女一方的礼物,房地产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地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房地产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父母的出资份额分享,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地产销售协议,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在银行贷款,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房地产以首付款支付方名义登记,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照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地产属于产权登记方,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方的个人债务。离婚时,产权登记方应当按照《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对双方婚后共同偿还贷款支付的账款及相应的资产升值部分给予补偿。
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屋改革的房屋,产权以一方父母名义登记。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房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务处理。
第十四条当事人达成登记离婚或者人民法院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双方协议离婚,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后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财产分割协议无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第十六条夫妻签订贷款合同,将夫妻共同财产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生产经营或者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以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五条夫妻分割共同财产中的个股、债券、投资基金份额和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时,协商不成或者难以按市场价格分配的,人民法院可以按数量按比例分配。
第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诉讼,涉及以一方名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额,另一方不是公司股东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
(1)夫妻协商将部分或全部出售给股东的配偶,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公司股东;
(二)夫妻就出资额转让份额与转让价格达成协议后,半数以上股东不同意出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分割出资所得资产。股东不同意出让或者不愿以同等价格购买出资额的,视为同意转让,股东配偶可以成为公司股东。
用于确认前款规定的半数以上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大会的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方式获得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问题
当爱情成为过去时,人们最关心的通常是离婚时的财产分割。请记住,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有三个总体原则:夫妻共同财产平等分割;个人财产属于各自的全部;无过错的一方有权要求更多的分割。下面我们将以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度的规定为线索,具体介绍处理离婚的常见情况。
一.
夫妻财产协议
“承诺优于法律”是民事法律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承诺婚姻关系期间取得的资产和婚前财产全部、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共同所有。
书面形式的约定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前一项承诺应当书面形式。选择书面形式的好处是双方事先达成协议,即使后悔,也必须按照上述协议处理。因此,书面形式是承诺的最佳方式。建议拟达成财产协议的夫妻或者准夫妻可以尽量采取书面形式,制定内容明确、格式符合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协议。为了使协议能够真正反映双方的协议和建议,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协助制定协议,见证协议。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书面协议的形式承诺财产所有权,在中老年婚姻、再婚婚姻、资产差距较大的婚姻等可能发生资产纠纷的婚姻家庭中使用较多。
口头形式的约定
没有书面协议可以吗?答案是肯定的。如果事先有口头协议,只要双方在分割财产时能达成协议,法律规定就不能考虑。
但是,一旦口头协议的一方不承认,只能认定没有约定或者承诺无效,并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分割。
二.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
夫妻共有财产主要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种合法收入,以及由收入转化而来的各种财产和财产权。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自结婚登记之日起至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起效。具体应包括:(1)夫妻各自的工资和奖金。(2)生产经营利润。(3)知识产权收入。(4)继承或接受赠送的资产。(五)一方或双方对外债务。(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结婚10年以上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和转业费。
(7)其他以夫妻关系存续期的合法收入购买的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物品。(8)婚后8年内,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房屋进行装修、扩建的,装修、扩建后房屋的升值部分为共同财产(9)一方或双方在其他公司投资夫妻共同财产(10)一方婚前所有的个人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等价值较大的生产要素8年后,昂贵的生活资料4年后,可视为共同财产(11)其他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离婚时处理夫妻共有财产的原则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照顾子女和妇女权利的原则,以平等分割的方式作出判决。同时,还应考虑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来源,具体处理可以有所不同。
夫妻共同财产的投入,离婚时的处理方式。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可以进行一定的投资,如购买国债或个股、发起成立公司、与他人合作、购买房地产出租出售等。
如果这种投资是由夫妻共同经营的,以夫妻的名义共同获得利益并承担责任,那么这种投资的既得利益应当按照上述共同财产处理。没有既得利益的,离婚时应当按照有利于生产经营的原则合理分割或者折扣。例如,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要素可以分配给具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分配生产要素的一方应当对另一方给予相当于资产一半意义的补偿。
但这种投资通常由夫妻一方经营,或者虽然由夫妻经营,但以一方名义获得利益并承担责任。例如,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财产由双方共同出租出售,但产权证书上写着一方的名称。在这种情况下,共同投资的行业应分配给具体的经营者和资产所有人,但另一方应根据投资给予合理的补偿。
离婚时夫妻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必然涉及财产分割问题。《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后,对离婚后的财产分割有了更明确的规定。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平等分割。换句话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来源,具体处理也可以有所不同。属于个人特殊物品的,一般属于个人财产。
2.夫妻分居两地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归管理和用户所有;差异太大的部分,多个财产的一方以相当于差异的资产向另一方支付。
3.已取得结婚证尚未共同生活的,按习俗支付彩礼,或者婚前支付导致支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可以给予一方全部财产,分配给另一方的,应当给予相当于资产一半的补偿。
5.对于夫妻共同经营的无收入养殖种植业,离婚时应从有利于生产发展和经营管理的角度进行合理的分割或折扣。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了装修、装修和原建。离婚时,产权没有变更。另一方在繁殖部分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赔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要求的财产,离婚时,结婚时间短,或者因要求财产导致对方生活困难的,可以酌情退还。很难评估获得财产的特征是索取还是赠与,可以按赠与处理。
8.夫妻共同住房不宜分割使用的,应当按照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子女或者无过错方的原则分配给一方。分配给房屋的一方应当对另一方给予相当于房屋一半意义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当照顾女方。
9.离婚时一方所有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效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照顾对方。
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受到损害、消费和损害。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销的,不予支持。
离婚时财产应该如何分割
前言:我们的食物、衣服、住房和交通,因为有法律规范可以更好地确保我们各自的权益不受侵犯,我们的生活不能与法律分开,所以我们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理解,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也许你现在面临着离婚时如何分割资产的问题,我希望这篇文章的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
1、离婚时如何分割资产?
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如下:
1.属于个人财产的,对方无权分割;
2.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资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权利的原则作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资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权利的原则作出判决。
依法保护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
2、外遇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时因夫妻一方外遇造成的财产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
一、协议分割。
当夫妻一方有外遇导致离婚财产分割时,夫妻可以通过协商的形式分割共同财产。对于协议分割,法律完全尊重当事人的想法。只要夫妻协商一致,因婚外情离婚,财产分割的方法和内容完全由夫妻自由决定。
二、判决分割。
如果夫妻很难就离婚财产的分割达成共识,他们只能向法院起诉,并通过法院的判决进行分割。婚外情与离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没有逻辑关系。获得对方婚外情的证据只能作为法官酌情处理,但不一定对夫妻财产的分割产生重大影响。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法院将进行调解和讨论。协商不成的,法院将根据资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权利的原则作出判决。
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平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来源,具体处理也可以不同。
夫妻以书面形式承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资产和婚前财产全部、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共同所有的,离婚时按照约定处理。
如果出轨方形成重婚、与他人同居,或者离婚前有家庭暴力、虐待、遗弃,无过错方有权在离婚时要求损失赔偿。
“损失赔偿”包括物质损失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离婚时,夫妻一方隐瞒、转让、出售、损害、挥霍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资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权利的原则作出判决。
依法保护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
3、如何分割男友和前妻的离婚财产
离婚时,可以按照双方的意向进行分割。协议不能分割的,法院将按照照照顾子女、妇女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原则作出判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以下资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利润;
(三)知识产权收入;
(四)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除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有权公平处理共同财产。
以下资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人身伤害取得的赔偿或者赔偿;
(三)遗书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日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以下资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利润;
(三)知识产权收入;
(四)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第三项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有权公平处理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以下资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人身伤害取得的赔偿或者赔偿;
(三)遗书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日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资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权利的原则作出判决。
依法保护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
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离婚财产一般由夫妻共同财产平分。对于在婚姻持续过程中承担更多抚养子女、赡养父母等家庭责任的人,离婚时有权向对方请求赔偿。对方不赔偿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
一、如何分割离婚财产
1、夫妻在婚姻期间形成的资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夫妻共同分割,各占一半。
2、在法庭审判中,要区分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人人平等,保护妇幼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合理解决
3、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资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利润;
(三)知识产权收入;
(四)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除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有权公平处理共同财产。
2、什么资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以下资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婚前财产;
2、一方因人身伤害获得赔偿或者赔偿;
3、遗书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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